最近在網路上看到日本岡山大學中尾知代教授寫的《研究ノート(2)捕虜と原爆:連合軍捕虜解放と原爆使用の是非》,文中也提到我在上一篇引用的臺俘警第10號《俘虜ニ対スル非常手段ノ件左記ノ通回答ス》文件。對於文件最末「痕跡ヲ留メザルヲ本旨トス」這句話在東京大審中被翻成英文的 “Leave no traces” 後廣為流傳,她的看法相當有趣,也切中我心、深有同感: 英国に伝わり、英国から各国に伝わり(它被傳到英國,然後從英國傳到其他國家) 只憑著這一份文件,就把日本鑛業株式會社為金瓜石戰俘開挖一座隧道捷徑的目的,說成是要殲滅所有戰俘的始作俑者,是前第一分所戰俘John O. Edwards上士。這個謬誤的推論由英國籍的他傳達到他寫的回憶錄《Banzai You Bastards!》,再從這本書傳到全世界,所以也影響了在臺灣出版的《Never Forgotten》。 經過二手傳播後,《Never Forgotten》還把這份由臺灣俘虜收容所擬定、發給第十一部隊的臺俘警第10號文件,無限上綱為日本政府陸軍部發給亞洲地區各俘虜收容所的指令(見該書的第251頁)! 目前關於臺灣戰俘營的知名著作幾乎都是歐美人士所寫,其中不少作者還是戰俘本人。他們的資訊來源一面倒向盟軍戰俘一方,鮮少採用日軍方面的說法,所以建構出來的歷史出現了許多明顯的縫隙。然而他們常用過度的歷史想像去填補這些縫隙,因此造成某些人物被妖魔化,甚至阻礙了對相關事件的深入討論,導致片面的歷史敘述主導了話語權。 原本我以為,日軍是到了1945年春戰況極為不利時,才下令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可以釋放戰俘。中尾知代教授的文章揭露了一份我從未看過的文件,把這個決定的時間點又提早了半年。在1944年9月11日的陸亞密第1633號中,陸軍次官針對情勢激變之際要如何處置戰俘與被拘留的平民(日文為「軍抑留者」),下達以下指示: 一、為了防止戰俘及軍抑留者落入敵手,戰俘營及平民集中營的地點選擇、遷移的時機與方法應依照情勢進行調整。二、在受到敵方攻擊而使局勢確實無法避免的情況下,軍抑留者應被釋放,戰俘也可以被釋放。三、即使在採取自衛的非常措施時,也應努力避免給敵方提供任何加劇敵對情緒的藉口、利用該情況進行宣傳、或進行報復行動的理由。 最後日本在盟軍登陸本土和臺灣之前就宣布投降,所以上述指示的第二、三點沒有實現的機會。第一點的內容則確實曾在臺灣實施過(不過是根據陸軍部在1945年春下達的一份更詳細的指令),未來我再找機會詳述。
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
我的正職工作其實是跟這個部落格完全不相干的Big Data,做這一行的人應該都知道「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也就是當一件事發生,正好另一件事也發生,並不表示這兩件事之間就有因果關係存在。 前臺灣俘虜收容所戰俘James T.N. Cross中尉在臺期間,私下保留了一份個人日記(但不是天天都寫),這份日記在戰後的戰犯審判中曾被拿來當作指控日軍的證物。1944年11月,當Cross中尉仍在金瓜石第一分所時,記述了如下的內容,提到連接分所與礦坑的一座隧道完工,戰俘可以直接從分所走隧道至礦坑,不用再擔心淋濕或受寒: 只提到淋濕和受寒,其實過度簡化了戰俘在這座隧道建成之前,每天上下工的過程中面對的艱難和危險。戰俘早上從第一分所出發後,先要爬上一個小山頭,然後急下一段長陡坡,才能到達礦坑的入口。所以在開始工作之前,就得消耗大量的體力,冬季金瓜石濕冷的天氣,讓走下陡坡又增添了一分危險性。這座隧道的完工,讓戰俘免除了上工與下工的苦勞(雖然仍免不掉更辛苦、危險的挖礦工作)。 這樣一座看來對戰俘有利無害的隧道,在戰後卻被描繪成日軍為了殺害戰俘而興建的死亡陷阱! 1946年春,同樣曾被拘押在金瓜石第一分所的前英軍戰俘John O. Edwards上士,以戰罪調查小組的身分回到臺灣。他在金瓜石第一分所的遺址,找到一份日軍殘存的日誌,其中在昭和19年(1944)8月1日這一天紀錄了上級下達在緊急狀況以非常手段處置戰俘的命令。這份日誌後來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即俗稱的東京大審)被檢察官當成證物,由於當年科技不發達,是以下圖這種手抄的方式複製: 命令規定採取非常處置的時機,包括發生大規模暴動、非使用兵器無法鎮壓時,及脫逃者可能變成敵對的作戰武力時。可採取的手段包含大規模爆破、毒氣、毒物、溺死、斬首等,務必不讓任何一人有逃脫的機會,且不留下任何痕跡。 Edwards上士在1990年代出版的回憶錄《Banzai You Bastards!》中指出,上述的隧道完工後,他跟其他幾名戰俘聽兩名對戰俘友好的臺灣人說,日軍計畫在美軍登陸臺灣之際,把所有戰俘殺掉。於是他們幾個戰俘秘密討論後,認定這座隧道建造的真正目的,是在美軍登陸時作為戰俘的死亡陷阱。(原文是…we all decided that the real reason for building that tunnel was now…
免於戰犯審判的分所長
曾任臺灣俘虜收容所金瓜石第一分所長的脇山吉雄,在戰後被列為戰犯嫌疑人,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於1946年1月下令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後連絡部拘提到案。後者在清查之後,發現脇山吉雄已經在1944年底返回日本內地,住進廣島陸軍病院(如下圖)。 臺灣俘虜收容所內涉及虐待盟軍戰俘的一干戰犯,在1947年由英軍設於香港的軍事法庭審判完畢,其中並沒有脇山吉雄,所以我們知道他並沒有被起訴。但是他到底為什麼可以躲過司法追訴?這個問題困擾了我很久。 上個週末,我終於找到答案。位於東京的盟軍最高統帥總部,曾在1946年5月底命令日本政府將已經回到內地的臺灣俘虜收容所相關戰犯嫌疑人逮捕歸案。大部分嫌犯在一個月內被捕,但脇山一直未到案。日本政府在1947年曾三度提交脇山的診斷證明,最後麥帥總部在1947年10月判定脇山吉雄的病情不適合受審,將他從戰犯名單上除名(如下圖)。
人非聖賢
二次大戰結束後的初期,美軍派了各式各樣的單位來臺。隨著戰爭相關的善後工作逐漸收尾,不少單位後來遭到裁撤,埋沒在歷史文件中。 上圖裡的JICA是Joint Intelligence Collection Agency的縮寫,直譯為聯合情報蒐集局。這個單位在1945年10月底派員來臺,上圖就是他們蒐集到的日軍戰犯資料的局部副本。 在文件裡署名的蓋德斯(James R. Geddes)中校,來臺後曾去探望住院中的美軍戰略情報局(原名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 [OSS],後來改組為Strategic Services Unit [SSU])駐臺金絲雀小組指揮官克拉克(Leonard F. Clark)少校。不過金絲雀小組後來發現蓋德斯的私德與忠誠可能有問題,在回報給中國總部的報告中記上一筆。 金絲雀小組在1946年2月的報告中指出,應該是已婚狀態的蓋德斯與一名來自上海的俄羅斯女性有染,她的父親是上海的珠寶商,但美軍懷疑她是一名俄羅斯間諜。蓋德斯在臺灣涉及日圓的黑市交易,並且向一名珠寶商人蒐購珠寶,所以遭到調查。 被金絲雀小組打小報告的還有戰後率先抵臺的航空隊地面援助小組(Air Ground Aid Section [AGAS])成員。金絲雀小組在1945年12月底回報,有兩名藝伎宣稱被航空隊地面援助小組的麥克拉倫上尉與希恆上尉贖身後與他們成婚,這兩名軍官說會盡快返回,但遲遲未見他們現身。事實上,麥克拉倫與希恆已經在11月中離開臺灣,這兩名藝伎當然不知道。金絲雀小組只能表示同情,但也愛莫能助。 現代人在網路上發表的東西,都被Google備份了下來,甚至可能被生成式AI當成訓練模型的資料。沒想到以前的人在異國做了虧心事,還會被自己國家的人偷偷記下,變成歷史文件的一部分。😅
一次無功而返的任務
在蒐集AGAS (Air Ground Aid Section) 的相關資料時,找到上面這張照片。根據照片說明,AGAS人員在1945年8月19日搭乘一架C-47運輸機降落在廣東某機場,準備提供機上載運的物資給日軍拘禁的盟軍戰俘,圖中一名中國籍譯員正在向駐守當地的日軍軍官說明任務。然而日軍不但不讓AGAS卸貨,而且命令這架飛機盡早離去。 根據AGAS自己的報告,這次任務是由一名AGAS的軍官率同英軍服務團 (British Army Aid Group,BAAG) 的四名軍官共同執行。飛機降落在廣東白雲機場後,當地的日軍只知道天皇下令停止戰鬥,並不曉得戰爭已經結束,有些軍官相當有禮,但也有些表現出不友好的態度。AGAS報告內容與上圖說明文字最大的歧異,是報告指出日軍同意讓AGAS和BAAG的人員留下,但是BAAG的領隊、同時也是BAAG的創辦人萊德上校 (Col. L. T. Ride) 認為當地的狀況不安全,所以反對留下來。最後因為AGAS的軍官無法說服BAAG的人員,所以這架飛機在當天傍晚就起飛離去。 到底實情如何,恐怕已經無法知曉。只能確定這次任務無功而返。 澳洲戰爭紀念館 (Australian War Memorial) 的網站有當天拍攝的另一張照片 (如下圖) ,網站說明的拍攝日期是8月20日,這應該不正確。但特別的是,網站指出頭戴貝雷帽、背對鏡頭的人就是萊德上校。
誰是嫌犯?
《秘話●台灣軍與大東亞戰爭》(這本書有很大一部分是譯自1983年出版的《あ丶台湾軍:その想い出と記録》)在第35頁提到「九月中旬,赫爾西上將麾下之艦隊(航空母艦一、巡洋艦一以及驅逐艦等入港基隆,於是當晚的基隆到處都可以聽到槍聲,發生了對婦女施暴共達七十八件(大半為未遂事件),這可說是美軍在台灣造成的唯一不祥事件。」(原作者為第十方面軍參謀安藤正) 同書第106頁: 「在一九四五年八月下旬或九月初時,英國艦隊突然入基隆港,水兵登陸後在市內有暴行行為發生,其中一部份水兵進陸軍醫院做出對重病者施暴…」(原作者為密碼班成員常光定吾) 雖然看起來是兩個不同的事件,我卻認為他們講的其實是同一件事,而且禍首應該是英國艦隊。 首先,原書出版的時間離二戰結束已近四十年,安藤正和常光定吾所述的都是多年後的回憶,內容的細節不一定正確。 1945年9月初,美國第7艦隊的支隊到基隆港撤離戰俘時,由兩艘航空母艦及四艘驅逐艦組成,沒有巡洋艦。這幾艘軍艦都沒有在台灣過夜,只有少數幾個負責指揮與談判的軍官在台灣過了一夜,這樣的人數要造成幾十件施暴案是相當困難的。 比美國艦隊晚一天進入基隆港的英國太平洋艦隊的第111.3特遣支隊,有一艘航空母艦(未進入基隆)、兩艘輕巡艦和幾艘驅逐艦,跟安藤正提到的組成很接近。英國艦隊在基隆港停泊了好幾天,其間曾派出至少數十名陸戰隊員和水兵,到台北市內的台灣俘虜收容所和陸軍病院,過了兩個晚上才回到艦上。所以很有可能是這些英軍鬧事。 另一個(間接)證據是美軍OSS黃鶯小組在9月19日發的電報,提到「80% of civilian pop. very indignant over Chinese occupation and want American but not British who clubbed hell out of them around Taihoku and south…
阿里山丸上的戰俘
1944年10月24日被美軍潛水艦擊沉的日本陸軍徵用船阿里山丸,船上有將近一千八百名戰俘在此事件中不幸身亡,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死亡人數最多的戰俘船誤擊事件。關於美軍潛艦誤擊的歷程,已有不少網站敘述,我就不再贅述。 這大約一千八百名戰俘其實分成兩批,第一批1183人是依據南方軍同年9月初的命令,將比島俘虜收容所的二千名白人戰俘逐次移送日本內地的一部分;第二批則是南方軍在10月初命令比島俘虜收容所移送給關東軍、朝鮮軍、內地各軍的三千名戰俘之中的599人,預定在抵達門司後轉送關東軍。按照日軍的統計,這兩批合計1782名戰俘。 雖然戰俘們在10月11日就登上阿里山丸(如上面文件所示,日軍是用第5509丸的代號),卻正好遇上美國海軍艦載機大舉猛攻臺灣,所以並未立即出發。直到20日夜間,情勢已經平穩下來,日軍才組成マタ30船團,包括阿里山丸在內的12艘輪船,由驅逐艦春風率領其他艦艇擔任護衛,於21日航向中點站高雄。 從23日傍晚到次日向晚,又名春風船團的マタ30船團慘遭美軍潛水艦獵殺,12艘輪船中有9艘沉沒(下圖紅框所示)。阿里山丸上近一千八百名戰俘,僅有九人生還,其中五人搭乘救生艇逃往廣東,剩下四人被日軍救起。 被救的四名戰俘由船團殘存的輪船送到高雄,交由憲兵隊處理,憲兵隊將四人移送給高雄港內另一個船團的戰俘輸送船。後來這四人與其他戰俘都移管至臺灣俘虜收容所,然而之中一人在被收容的第二天就死於白河第四分所。其餘三名前阿里山丸戰俘,有兩人後來被轉送到內地的收容所,一人留在臺灣,三人最後都重獲自由。
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1942年下半,日本和美、英兩個交戰國進行了「抑留者」的交換行動。雙方各派出輪船,把開戰後走避不及而拘留在本國內的敵對國外交官、商人、學生、一般居民等不具戰俘身分的人士,載運到中立國葡萄牙位於非洲的屬地洛倫索馬克思(Lourence Marques),交換本國籍人士後返國。上圖即為日本派出與美國交換抑留者的輪船淺間丸,返國進入橫濱港的照片。 這些日籍抑留者回國後,有些就被日本政府當成對外宣傳的工具,控訴同盟國當局如何虐待被關在集中營裡的同胞。臺灣日日新報從1943年1月起,陸續刊登相關的報導,以下為其中兩則。 這些宣傳的影響甚至還深入到臺灣俘虜收容所。1943年2月底,拘留在花蓮港第四分所的高階將領被日方管理人員要求寫信給母國政府,請求改善日籍抑留者在集中營裡的待遇。美軍溫萊特中將同意照辦,但是英軍白思華中將拒絕。 戰後被揭發的日軍軍官門根彪虐待戰俘案,跟上述抑留者遭虐的新聞也有關。據第四分所所員若杉治朗所述,門根彪認為第四分所內高階俘虜的待遇,比報上所說日籍抑留者好得太多,他的意見影響了他的手下,間接造成第四分所內的第三波戰俘遭毆打事件。
天字第一號廚師
下面這份文件描述了首批送來臺灣俘虜收容所的俘虜組成人數: 臺灣俘虜收容所拘留的每一名俘虜都有一個流水號編成的俘虜編號,同一批來臺的俘虜通常是由官階高的人編到前面的號碼,所以文件提到的兩名美國陸軍軍官就包辦了第1、2號。下表中紅框內的Scholey上尉即為臺灣俘虜收容所的第1號戰俘(注意最右一欄裡的號碼): 當瑞典駐日公使館派代表到屏東第三分所視察時,負責準備戰俘伙食的炊事班共有九人,其中三人為固定班底,包括擔任主管的Scholey上尉,及兩名華裔。臺灣俘虜收容所總共只收過三名華裔戰俘,因此第三分所的華裔伙夫就一定是下表紅框內的兩人。他們的俘虜編號分別是第4、5號,換句話說,他們也是首批來臺戰俘的成員(最上面文件中提到的准士官以下三名)。 我懷疑他們很可能是因為具備炊事專長,才被選為第一批來臺。不然一大票戰俘被送來臺灣後,才發現沒有會料理的人,不就都餓死了嗎?
一張讓我糾結甚久的空襲照片
拙作《空襲福爾摩沙》出版前,曾經為上面這張B-29的空襲照片困擾許久。照片左側的一大半是高雄的半屏山,中央被我用黃框標示的部分放大後(見下圖)可以看到空中有10枚炸彈: 讓我困擾的是照片最右側用紅色框標記的部分(見下圖)寫著MB11和15-10-44-0411Z。MB11代表B-29的第11號任務,15-10-44則代表1944年10月15日,但問題是第11號任務是在1944年10月16日執行的! 美軍空照標示錯誤並不罕見,癥結在於MB11和15-10-44-0411Z二者究竟哪個才是正確的。昭和19年的《高雄海軍警備隊戰時日誌》曾記載10月15日有三架B-29侵入高雄及岡山地區上空,但未提到是否投彈。《空襲福爾摩沙》最後認定美軍在10月15日這一天並未對台灣發動空襲,不過我已經忘了當時我是根據什麼決定這樣下筆。 最近看到臺灣總督府防衛本部防空部編纂的昭和19年10月12日至17日《本島空襲狀況》,提到15日這天有B-29、P-38戰爆九機侵入新竹、臺中、臺南、高雄各都市上空,並在高雄市以水平爆擊方式投彈,造成高雄市內死亡三人、輕傷二人,136棟住家遭到輕重不等的損害。 這是我頭一次看到臺灣在1944年10月15日遭到美軍轟炸的史料,也讓我再度懷疑上面那張空襲照會不會是10月15日拍攝的。 《空襲福爾摩沙》出版後,日本友人新妻博子女士送給我一批B-29空襲臺灣的任務報告。為了釐清這次的疑慮,我再度翻出1944年10月16日第11號任務的報告,結果看到第444轟炸大隊的352號機在當天轟炸屏東時有10枚炸彈卡在掛架上,後來全都在左營軍港上空投下(見下圖)。而上面那張空襲照紅框內註解文字中的444-AC352正好就代表第444轟炸大隊第352號機,黃框內也正好有10枚炸彈,另一張連續照片也顯示這些炸彈落在左營軍港。終於可以確定,本文第一張照片是在1944年10月16日的第11號任務中拍攝的,讓我糾結多年的疑問總算塵埃落定。 至於《高雄海軍警備隊戰時日誌》與《本島空襲狀況》在1944年10月15日記載的B-29,應該是執行編號4MR11偵照任務的飛機。只是我仍找不到任何美軍文件記錄當天曾經投彈,也許是利用偵照任務順便轟炸,但因投彈數少而未記載,而這也表示《空襲福爾摩沙》漏掉了。